杂谈
张继禹:发扬道教优良传统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编辑:147小编时间:2022-12-29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传统宗教,它的诞生、成长、发展都离不开中华传统文化的滋养,同时也对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的不断丰富和中华文化鲜明性格的塑造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之一。

道教以道立教,主张尊道贵德,是高扬道德、利益人伦、淳厚风俗的宗教,它将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为自身的教理教义,让道教徒通过宗教信仰与宗教修持,来践行与传播道德素养,推动了中华传统美德的深入人心与代代相承。因此,在道教教义中蕴含着丰富的中华传统美德,其中很多都与当代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密切联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道教徒秉持自身教义传统、坚持自我修行的有机组成部分,也要求我们深入挖掘和弘扬道教优秀教义思想,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增加助力、增添活力。

第一,发扬道教“佐国扶命”的爱国传统。道教是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土壤中诞生和发展的,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爱国是道教与生俱来的自然本色。早在教团创立之牵刀,道教就提出了“佐国扶命”的主张。《老君音诵诫经》说:“老君日:吾汉安元年,以道授陵,立为天师之位,佐国扶命。”“佐”即辅佐,“佐国”就是辅佐国家治理,“扶命”即扶持国家命脉的延续。《太平经》说,修道者当“助国得天心”。可见道教将辅佐国家治理作为自身的使命,这是道教爱国主义传统的体现。

在道教的经典中,类似于“助国”、“佐国”、“护国”、“福国”的言词还有很多,如《度人经》所讲的“齐同慈爱,异骨成亲,国安民丰,欣乐太平”;《文昌大洞仙经》所讲的“佐天行化,助国救民”等等,表达了道教对赖以生存的国土的热爱。道教的典籍中,有不少是冠以“护国”二字的经典,如《太上护国祈雨消灾经》、《碧霞元君护国庇民普济保生真经》等,“护国”即意味着以实际行动保卫国家安全。正如“助国”、“佐国”是以爱国为思想前提一样,“护国”、“福国”也蕴含着深厚的爱国情感。道教还把祝愿国泰民安写入每日必诵的《功课经》,让道教徒每天都为国为民祈祷,使道教的爱国思想绵延常新。

道教的爱国思想还体现在“功德成神”这一重要教义中。道教认为,学道成仙“功行全备”,不仅要修养内功——精气神,而且需要行立外功——积功德,而功德最重要的内涵就是要有功于国、有益于民。基于这种理念,道教把那些有功于国、有益于民的民族英杰列入自己的信仰体系,如关公、岳飞等等。道教的爱国主义思想,不仅有着悠久的思想渊源和深厚的理论基础,而且具有长期的信仰实践与积累,这对于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爱国”价值导向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二,发扬道教“齐同慈爱”的平等精神。平等,是道性的体现。道教认为道生万物,万物皆含道性,所以众生平等。《南华真经》说:“以道观物,物无贵贱。”因此道教强调“齐同慈爱”的平等观念,十分重视众生平等。《太平经》说:“人无贵贱,皆天所生”,所以要“调和平均,使各从其愿”,如若“皆自平均”,即会“无有怨讼者”。

道教所追求的社会理想是人与人之间都如同亲兄弟、亲姐妹,彼此之间没有压迫、没有欺骗、没有嫉妒、没有仇恨、没有偷盗、没有邪淫,大家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国家平安,人民富裕,生活幸福。道教希望人们在众善奉行的思想指导下,创造出一个“慈爱和同”的理想社会。《度人经》称之为“齐同慈爱,异骨成亲;国安民丰,欣乐太平”。

道教的平等观念,不仅仅指人类的平等,还主张万物的平等,要求人们“慈心于物”,“昆虫草木,犹不可伤”。这样的平等观念,不仅对于处理人们的社会关系有益,而且对于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有重要参考价值,也可以让我们从中体悟到生命平等的现实意义。

第三,发扬道教“知和日常”的和谐精神。和谐是“道”的重要特质,《道德经》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生万物,而万物的发展变化则包含着一个基本的准则,这就是“和”。《道德经》又说:“知和日常,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和”是万事万物运行的规律。人们懂得了“和”,就掌握了事物的常理和规律,就是明智的,否则就容易做不合客观规律的事,那就凶险了。由此可见,“和”与“道”之间有着重要而密切的联系。

因此,道教进一步认为,和则相生、和则安宁,不和则败、不和则乱,主张“致中和”,强调“合和”。所以《太平经》说:“阴阳者,要在中和。中和气得,万物滋生,人民和调,王治太平。”

道教的和谐思想,还贯彻在道教徒的内修与处世原则中,主张清心寡欲,和光同尘,合光内敛,不与俗争。这些“和谐”思想,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对于我们今天深入认识“和谐”的内涵,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第四,发扬道教“诚信立身”的处世准则。诚实守信,既是我国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人修身立业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和道德规范,还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美好生活的基础。人类社会要维持和谐有序的状态,就需要每一个人诚实守信。所谓“诚”,就是要求诚恳待人,不嫉妒,不中伤,不欺骗,不背后议论人之长短,不口是心非;所渭“信”,就是说话办事讲信用,承诺的必定做到,借人的必定偿还,损坏他人的必定赔偿,不贪图小便宜,不损人利己。

道教历来就把“诚信不欺”作为重要教义,这是道教徒必须遵行的处世原则。《道德经》说:“言善信”,又说“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轻诺必寡信”。张道陵所著《老子想尔注》说:“人当常相教为善,有诚信。”《太平经》说:“天下之事,孝忠诚信为大”,要求人们  “动作言行,无失诚信”。道教认为,诚则有灵,不诚则背道。《道门十规》中说:“尊经阐教,莫大于推诚”,又说“诚则有神”。《虚皇天尊初真十戒文》中说:“语之妄由心不诚也。心既不诚而谓之道,是谓背道求道。”可见,道教不仅强调诚信是做人做事}_勺准则,更是学道修道的基础。

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道教教义思想非常丰富,如道教“道法自然”的文明原则,“天道无亲”的公正追求,“鲲鹏展翅”的自由精神,“与人方便”的友善品德等等,都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并裨益当今时代发展。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道教的这些教义思想是贯彻于具体的信仰活动之中的。因此,对道教界来说,要弘扬内化于道教教义中的传统美德,用实际行动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要发扬道教尊道贵德的优良传统,深入研究和阐扬道教教义体系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互贯通的内容,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为人们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思想文化资源和有益启迪。

二是要发挥道教作为传统宗教所具有的社会教化功能,通过讲经说法、举行道教活动等方式,以道教特有的形式,灵活多样地向广大道教信徒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价值观念,让人喜闻乐见,从而深入人心。

三是要发挥道教宫观道德影响力和道教教职人员感召力,增强道教宫观道德教育的传统功能,努力增强道教教职人员道德素养,引领广大信徒积极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