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梵语叫僧伽,简称为僧。僧是一个复合的概念,单个比丘不能称为僧,一定是四比丘以上才能称为僧,所以僧伽翻译成中文叫“和合众”。既然称为众,就不是单个比丘,是四比丘以上。所以,一旦形成一个僧团,必须要具备“六和敬”。是哪“六和”?
首先是“戒和同修”,僧团比丘禀受的是同样的二百五十条戒,来一同修行。
第三是“身和同住”,就是在僧团当中,要随众,与众起倒。大家起床,你也得听到钟板就起床;大家过堂,要跟着过堂;大家上殿,要跟着上殿;大家出坡,也要跟着一起出坡。不可以与大家不一样,不一样就不和。乃至开僧团会议,大家坐着,你就坐着,既不能站,也不能躺。身不和,就是对僧团的轻慢,因果是很重的,这是“身和同住”。
第四是“利和同均”,就是僧团得到的利养要平均分配,不能搞特殊化,不能分别对待。所以,在僧团中,不能分级别,不能分三六九等,上至方丈和尚,下至一般清众,利养都是一样的,不能当执事的就要多一点,清众就少一点。僧团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这叫“利和同均”。
第五是“口和无诤”,就是在僧团当中不能斗诤坚固,不能吵架、骂辱,更不能打架。
第六是“意和同悦”,大家都是来修道的,多生多劫的善根佛缘才能聚在一起,相互见了要生欢喜心,要相互赞叹、相互恭敬。不能见了面冷若冰霜,甚至拉长脸,好像欠了他三辈子债务没有还一样,这些都不好,要“意和同悦”。
具备“六和敬”,方可称为僧伽。有“六和敬”才有力量,否则,坐在一起是很难受的,力量是瓦解的,是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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